28 2023 Aug
至合说|荆棘满庭君始知:企业商标申请注册失败后的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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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越

一、前言:勿待荆棘满庭君始知


市场未动,商标先行。企业的市场拓展纵使能遍及全球,也可能顷刻间毁于一枚“不起眼”的商标。商标是信誉的载体,具有区别商品或服务出处的作用。通常商标申请是品牌建设,乃至企业创立的第一步,但许多企业由于急需抢占市场份额或缺乏IP意识等原因,往往先使用,后申请。


殊不知,这一倾注企业多年信誉的商标可能早已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等申请时才发现,想象中的“坦途”已然“荆棘密布”,无数在先商标横亘其间。更棘手的是,在先商标权利人可能早已蛰伏多时,只待该企业申请IPO或融资扩张的关键节点出手狙击,起诉侵权,以获取最大收益。


例如:2012年2月,美职篮著名运动员迈克尔?乔丹向中国法院起诉“乔丹体育”涉嫌侵犯其姓名权,同时宣告乔丹体育商标无效,乔丹体育公司为此IPO进程受到严重影响。2017年8月,西子智能公司2016年提交注册申请的“XIPARK”“世泊”等商标,截至招股书签署日仍处于注册审查阶段,而申请注册商标为公司主营业务商标,影响到公司IPO进程。


作为律师,我们当然建议企业在正式开始使用商标前,先完成检索、申请注册等一系列布局工作。许多企业找到我们寻求解决方案时,其核心商标可能已经使用了一段时间并在初次申请注册时被驳回/不予注册。


企业核心商标注册失败的原因诸多,本文主要讨论以下两种情况:


一类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在初步审定过程中发现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在先注册的近似商标而驳回;第二类是商标申请通过了商标局初审,但在公告过程中被在先商标权利人提出异议,进而被商标局决定不予注册。


上述两类情况均可在收到驳回通知书/不予注册决定书后申请复审,对复审结果不服还可再提起行政诉讼,此为程序内常规救济,自不待言。


如果申请人最终被驳回/不予注册,亦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审/起诉,是否意味着除了放弃使用该商标外别无办法?本文就结合实务经验,探讨企业核心商标初次申请注册因存在在先近似商标被驳回/不予注册的应对之策,以飨读者。


二、初次申请注册失败后的应对之策


(一)与在先权利人协商达成商标共存协议


可尝试与初次申请程序中的引证商标权利人协商,以达成战略合作或支付一定费用为条件与其签署商标共存协议即双方达成允许申请人商标在一定的范围内使用和注册,保证不干扰对方的商业经营、造成市场混淆的一致约定。取得共存协议后,重新申请获准注册的成功率将大幅提升。


关于商标共存协议:在商标授权程序中,如果足以导致混淆、误认,则商标不得注册,已经注册的应宣布无效。如果先后两个商标注册人本身并无关系,先后注册的两个商标在使用中足以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误认,但在先商标注册人明确表示同意在后商标的注册,此时是否应允许在后商标获得注册,法院和商标评审委员会曾存在不同意见。从多年来的判例演化看,司法倾向于在在先商标注册人同意的情况下,允许本来构成近似的在后申请商标注册,且理由通常是因为在先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或者有共存协议,在后申请注册商标即不再与在先商标构成近似商标



(二)申请撤销/宣告无效引证商标


引证商标虽已经注册成功,但并不代表其权利就绝对稳定。如存在法定事由,可申请撤销/宣告无效引证商标,如引证商标权利已不复存在,再次申请获准注册的成功率将大幅提升。常见的撤销事由包括连续三年不使用(常见于为了商标布局注册的防御性商标或者商标投机者抢注的商标)、商标成为行业通用名称等。


重新申请注册核心商标并尽可能穷尽救济程序


1.由于商标局需要审查的注册申请数量庞大,且商标近似审查存在主观因素,在前期程序中往往不会详尽考察申请注册商标的知名度、申请人的业内影响力等影响商标注册审核的重要因素,通常在复审程序,甚至行政诉讼程序中才有机会与审查部门或司法机构深入沟通,以增加获准注册的成功率。因此在相关成本可承受的基础上,我们通常建议企业在重新申请注册过程中穷尽救济程序。


2.商标获准注册的成功率与商标和商标申请人的业内知名度强相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了商标近似的各项认定规则,即(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建议在第二次申请时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提交更充分、全面的证明材料证明显著性和知名度


时移势易,申请人的规模与行业影响力通常较第一次申请时亦已有显著提升,核心商标使用的时间跨度、地域范围等通常均有显著变化,上述变化均对争取核心商标的注册起到关键作用。


)使用未注册核心商标存在较高侵权风险,建议使用规避方案


企业核心商标获准注册前,因已在申请过程中被商标局认定为与在先商标近似,因此申请人使用核心商标存在相当高的侵权风险,建议申请人先采用规避方案在最大化降低侵权风险的基础上,使用与核心商标差异较小的商标,保持原有品牌辨识度。


三、结语


商标布局之道一如围棋对弈之道,开局时的落子可以闲庭信步,收官时布局的精妙之处显现。前期商标检索或注册的经济成本相对较低,等到企业发展壮大乃至上市时,前期布局的价值显现。反之,如若布局不慎,待到收官时(商标已长期使用)再想力挽狂澜,其难度不亚于“玲珑棋局”了。


勿待荆棘满庭君始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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