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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Jun
至合视角丨家庭房屋装修活动中工人受伤后的各方法律关系分析
作者:黄石铭
家庭装修过程中,工人受伤的事故时有耳闻。由此引起的纠纷和诉讼也很多。本文就来分析一下这类事件中的各方法律关系。
委托谁装修?
这要看业主的装修是否涉及到需要资质的活动,包括: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业主要做室内装修,可以找装修公司或者找包工头。如果是找装修公司,法律规定,“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所以,业主只需要审核一下装修公司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一般它们都具备基本的家庭装修活动所需要的资质。很多情况下,居民做一些小改小动,都是找的个体包工头,只要不涉及前面说的那些任务,并不需要包工头有资质。之后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包工头没有资质的问题并不一定是业主方有过错的理由。但是,新房装修等较大的工程,很难说完全不会涉及到前述的几类活动,总免不了需要增加载荷或者改动门窗,所以新房装修,还是建议要和有相关资质的公司签合同。那么,包工头是否应该有资质呢?根据法律规定,是应该要有的。这就是很多包工头,在承接正规的装修工程时,会挂靠、借用某个装修公司的名义的原因。包工头和马路装修游击队类似,费用相对低廉、灵活方便,还是有很多业主愿意用他们的服务。但是,存在的法律风险,也是要考虑的。另外,不能混淆从事装修业务的企业的资质和某些包工头自己的职业资质(比如监理证书等),这是两回事。业主和装修公司、包工头、工人之间
分别是什么法律关系

如果业主找的具有相关装修资质的装修公司,法律规定,“装修人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那么业主与装修该公司之间就形成了一种承揽合同关系。如果发生工人受伤事故,属于装修公司内部的工伤事故,由装修公司负责处理。如果业主找的是包工头,签订了书面的合同,而包工头请的工人受伤了,此时情况比较复杂。业主和包工头之间存在承揽合同关系,包工头和工人之间是劳务雇佣关系。但是业主对受伤的工人也可能会因所谓的“选任过失”需要承担次要赔偿责任。即使在较小的无需资质的工程中,业主可以抗辩说自己并无过失,很多情况下,法院也会引用“公平原则”判定业主与包工头分担受伤工人的损失。另一种情况,可能受伤的工人和业主之间存在直接的雇佣关系,比如业主跳过包工头,请专业工人直接承担装修工程中的某一部分。此时,如果工人受伤,则业主与工人之间是劳务关系,根据侵权责任法,“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业主可能要承担直接的侵权责任。
作为业主,应该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尽量找家装企业来承揽装修工程,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除了约定好工程相关条款外,也可以加入要求企业负责工人人身安全等责任条款,比如要求企业所用员工都是企业的雇员,外请员工要负责管理,提供保险等条款。即使这些条款家装企业不一定每条都做到,但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业主可以用这些条款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一些小工程,如果请包工头来承包,那么也要有书面合同,约定一些责任条款,规避自己今后的“选任责任”。同时,要尽量监督包工头找的人的渠道,做好现场监督工作,避免发生事故。有的包工头,手头其实没有熟悉的技术工人,有的会在QQ群里面找,找到的工人,技能水平良莠不齐,容易出事故。作为包工头,被受伤工人告上法庭的就更多了。要保护自己的权利,防范法律风险,最根本的是做好安全工作,不出事故。除此之外,就是选人和买保险。要尽量雇佣自己熟悉的,了解的技术工人,避免遇到以工伤事故敲诈的陷阱。同时,可以考虑为熟悉的、长期合作的工人购买商业意外保险或工伤保险。作为工人,是最弱势的人群,工伤事故的直接受害者,也往往在受雇佣之前没用什么话语权,也不知道自己受谁雇佣,不好意思提签合同之类的问题。好在现在的判例都比较倾向维护受伤工人的权利,都能从包工头或者业主那获得一些赔偿或补偿。生活中处处要用到法律知识。看似平常的家庭装修,也存在法律风险。老百姓要多留个心眼,知法守法,保护自己保护他人的权利和利益。